1、常规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常规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我矿“一通三防文件汇编强化瓦斯排放管理的规定(试行),制定以下常规排放瓦斯措施,望所有参加人员认真贯彻执行:一、适用条件:一、适用条件:1、临时停风时间短(不超 24 小时)且瓦斯浓度低于 3的掘进工作面(含煤巷、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工作面)。2、停风原因查清楚且故障已排除。3、必须向矿及通风队值班人员汇报,矿及调度有记录可查。二、地面指挥部地点及指挥机构:二、地面指挥部地点及指挥机构:1、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2、总指挥:当日值班矿领导。3、参加人员:矿调度、安检科、机运科、通防科、通风队、施工单位值班人员。
2、三、井下指挥部及参加人员:三、井下指挥部及参加人员:1、井下指挥部设在掘进工作面电话处。2、井下指挥人员:施工单位跟班人员及通风队班组长。3、参加人员:以通风队瓦检员为主,施工单位跟班人员指定专人协助。四、责任划分:四、责任划分:1、矿调度、安检科、机运科、通防科、通风队、施工单位值班人员负责地面指挥工作。2、施工单位跟班人员及通风队班组长负责现场指挥工作,并将回风流内的作业人员撤离至新鲜风流侧,安排专人站岗警戒。3、施工单位小班电工负责回风流内的停电工作,并负责看护风机及进行倒台试验。4、瓦检员负责现场排放瓦斯工作。五、操作程序:五、操作程序:1、撤人、停电、站岗工作准备完毕,风机故障排除后,施工单位跟班人员及通风队班组长负责向矿指挥部汇报,矿调度值班人员做好记录。2、经过地面指挥部分析后,认为符合常规排放条件可常规排放时,下达现场排放瓦斯命令。3、井下指挥部人员接到地面指挥部通知后按此措施排放瓦斯。4、排放后,再经检查工作面无瓦斯聚积、瓦斯超限(1)、片帮冒顶、风筒脱节等隐患后,向地面指挥部汇报瓦斯已排放完毕,矿调度值班人员再次做下记录。5、经地面指挥部确定无其它隐患后,下达排放瓦斯结束可进行复工的命令,排放瓦斯工作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