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扇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讲解了在井上主扇停风后恢复供风前,必须进行的主扇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中详细介绍了成立瓦斯排放小组的具体职责分工,包括组长为总工程师,副组长为机电矿长和安全矿长,成员为井下各职能科室正职。瓦斯排放流经的路线为各全风压巷道、东/西翼回风、总回风、主扇地面。操作步骤及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主扇恢复供电后的具体操作流程,如采用短路风流法和低浓度排放原则,以及启动各级主扇的具体条件和步骤。文中还特别强调了当主要通风机出口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 1%时,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方可入井检查通风瓦斯情况,且只有在总回风测量瓦斯浓度在 0.75%以下时,其他人员方可入井进行井下局部排放瓦斯工作。主扇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瓦斯排放小组成员以及井下工作人员。该文件为这些人员提供了详细的指导,确保在主扇停风后恢复供风前的安全操作,有效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