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面动用电焊的安全措施工作面动用电焊的安全措施使用时间:2010 年 12 月 2 日使用地点:4307 工作面工作内容:维修机组工作负责人:郝德煦为了确保井下动用电焊作业的安全性,按安全规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安全措施,望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一、 电焊机在入井之前,必须认真检查,必须完好,不许撞击。二、 机电部必须设专人现场检查、监督,并派出电焊工作业。三、 各工作参加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器及劳动防护用品。四、 工作地点必须有供水管路,并设专人喷水,同时在工作地点至少备有 2 个灭火器。五、 在动用电焊前,必须检查工作地点的瓦斯浓度,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点附近 20m 范围内巷顶部支护背板后
2、无瓦斯积聚,并且浓度不超过 0.5%时,方可作业,如若超限,不得进行电焊作业。六、 在动用电焊前,必须要清理工作点的易燃、易爆等物品,必须清理干净浮煤,并进行洒水处理。七、 在电焊工作期间,瓦检员、安全员必须坚守现场,并时刻注意检查瓦斯浓度,如有异常,责令停止作业。八、 工作负责人,必须现场指挥、监督,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停止作业。九、 当电焊工作完毕后,必须先停电,然后清理现场。十、 工作完毕后,在工作点再次用水喷洒,负责人设专人在工作地点停留检查 1 小时后,如发现异常,立即处理;无异常情况,方可撤人。十一、 经领导批准后,以上各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十二、 组织所有参加工作人员学习本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