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讲解了地测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的具体流程和要求。该制度明确了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的负责人为主抓技术的部门副职领导,参与人员为各组队长及技术负责人,验收时间为每月月初,并要求在5日前将自查成绩上报上级部门。验收范围和内容包括部门及各组队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原始记录、计算台帐、图纸等的检查、水害预报、地质预报、贯通通知单发放等重点工作的检查,以及动态达标情况的检查。验收方式是由主管部门领导召集各组队长及技术负责人进行联合验收。对于达不到要求的情况,验收人员需对问题进行汇总分类,各线负责人须在两天内整改,两天后进行复审,如仍不符合要求,将对相关负责人及组队进行经济处罚。地测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适用于地测部门及其下属各组队,旨在通过定期的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确保各项工作符合规范要求,提高工作质量和安全性,适用于煤矿、矿山等需要进行地质测量和水文地质工作的行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