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施工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讲解了为维护长江江苏段大桥施工期的水上交通秩序,保障施工期桥区水域水工工程、水工作业和过往船舶航行安全,依据相关法规制定的规定。该规定详细阐述了适用范围、主管机构、桥区水域范围的确定与变更、通航尺度、施工作业事项、船舶防风要求等信息的发布方式。同时,强调了大桥施工期安全生产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及施工船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承担施工期的安全生产责任。规定还明确了大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具体职责,包括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提供技术资料、办理施工作业审批手续、设置和维护安全标志、配备应急值守拖轮、组织应急演练等。对于施工船舶,要求持有有效证书,配齐合格船员,保持适航状态,并遵守特定的航行信号和通信要求。此外,规定还详细列出了船舶航经桥区水域时应遵守的各项规定,如检查设备、由熟练驾引人员操作、鸣放声号、保持安全距离、禁止追越和并列行驶等。大桥施工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在长江江苏段大桥施工期从事大桥建设、施工以及在桥区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等与水上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具体涉及的人员和单位包括大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施工船舶的所有者和操作人员,以及在桥区水域内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各类船舶和浮动设施。该规定旨在通过明确各方职责和具体要求,确保大桥施工期的水上交通安全,减少事故风险,保障施工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