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监测工应知应会安全监测工应知应会一、安全监测工应知内容 1、应知煤矿安全规程通风安全监控部分的内容及标准。(1).煤矿企业应建立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2).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3).防爆型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4).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6).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7).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
2、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矿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8).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 10 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气样调校 1次,每 10 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9).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10).井下安全监测工必须 24h 值班,每天检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电缆的运行情况。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控机房值班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
3、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 8h 内将两种仪器调准。(11).下井管理人员发现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应立即通知安全监控部门进行处理。(12).安装在采煤机、掘进机和电机车上的机(车)载断电仪,由司机负责监护,并应经常检查清扫,每天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最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立即通知安全监测工,在 8h 内将两种仪器调准。(13).炮采工作面设置的甲烷传感器在放炮前应移动到安全位置,放炮后应及时恢复设置到正确位置。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及电缆等,由采掘班组长负责按规定移动,严
4、禁擅自停用。(14).井下安全使用的分站、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及电缆等由所在采掘区的区队长、班组长负责管理和使用。(15).传感器经过调校检测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必须立即更换;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更换和故障处理期间必须采用人工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填写故障记录。(16).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经大于 4%CH4的甲烷冲击后,应及时进行调校或更换。(17).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 1h 时,应及时更换。(18).使用中的传感器应经常擦拭,清除外表积尘,保持清洁。采掘工作面的传感器应每天除尘;传感器应保持干燥,避免洒水淋湿;维护、移动传感器应避免摔打碰撞。(1
5、9).配制甲烷校准气样的装置和方法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相对误差必须小于 5。制备所用的原料气应选用浓度不低于 99.9的高纯度甲烷气体。(20).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21).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22).采煤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23).瓦斯矿井的煤巷、半煤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在工作面的回风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24).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设置甲烷传感器。(25).掘进
6、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26).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测风站应设置甲烷传感器。(27).井下煤仓、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28).在回风流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29).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应设置开停传感器,主要风门应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必须设置馈电状态传感器。(30).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2、应知矿用监控系统的组成及工作原理(3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组成: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一般由传感器、执行机构、分站、电源箱(或控制箱)、主站(或传输接口)、主机(含显示器)、打印机、电视墙(或投影仪、模拟盘、多屏幕)、管理工作站、服务器、路由器、UPS 电源、电缆和接线盒等组成。(32).煤矿安全监控设备必须通过国家技术监督局认证的检测机构形式检验,并取得“MA 标志准用证”。用于爆炸环境的煤矿安全监控设备必须通过国家技术监督局认证的检测机构的防爆检验,并取得“防爆合格证”。(33).安全监控设备下井前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