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讲解了爆破器材的储存、保管、运输和销毁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措施。文章详细介绍了爆破器材的分类,包括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和爆破剂等,并强调了储存和保管的重要性。爆破器材库分为矿区总库和地面分库,总库主要用于供应地面分库或井下爆破器材库,禁止直接发放给作业人员。矿区总库存储量不得超过半年生产用量,起爆器材不得超过一年生产用量;地面分库存储量不得超过三个月生产用量,起爆器材不得超过半年生产用量;井下爆破器材库存储量分别为三天和十天的生产用量。保管员需定期检查库房的温度、湿度、器材状态、门窗锁具、消防设备和防雷设施。运输过程中,不同种类的爆破器材需分开运输,护送人员须乘罐笼护送,且不得在交接班时间运输。对于需要销毁的爆破器材,需经过检验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适用于矿山企业、爆破工程公司、施工单位等相关行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该文档为上述人员提供了详细的爆破器材安全管理指南,帮助其规范操作流程,减少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