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事故专项应急处理预案讲解了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建筑法第四十四条和五十一条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促进企业依法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并在事故发生时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特制定了本企业的建筑施工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预案中明确了指导思想,强调了“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旨在保障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将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同时,该预案详细描述了建筑施工的主要特点及事故隐患的分布,指出建筑施工是一个技术复杂、隐患众多、事故多发的行业,存在产品形式多样、施工场地有限、
2、施工流动性大、高处作业多、工艺变化大、机械化程度低等特点,导致高处坠落、触电事故、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等五种事故最为常见,占事故总数的85%以上。此外,预案还设置了组织机构及其分工,成立了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分工。预案还强调了训练和演习的重要性,要求每年或每个工程项目至少进行一次模拟演习,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指挥机构能够正确指挥,救援队伍能够迅速有效地排除险情。最后,预案提出了各类事故的预防措施,包括个体伤害事故应急预案,具体涉及触电事故的预防措施。建筑施工事故专项应急处理预案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及其相关从业人员,尤其是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等,旨在提高他们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认识和应对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应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该预案也可作为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相关机构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培训教育的重要参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