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讲解了开发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以及现状。该预案旨在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维护社会的稳定。预案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范围涵盖了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以及超出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跨乡镇(街道)行政区划的安全生产事故,和管委会领导认为需要由区级应急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工作原则强调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级响应、预防为主和平战结合。预案还详细描述了开发区的气候特点、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重大危险源单位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数量,并预测了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触电、坍塌、中毒和机械、坠落等伤害事故。开发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适用于开发区内的各类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重大危险源单位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这些单位应根据预案的要求,建立健全自身的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救援水平。此外,预案也适用于开发区管委会及其下属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指导他们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中的职责和行动。通过该预案的实施,可以有效提升开发区整体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