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讲解了为有效应对和防范突发重大沙尘暴灾害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该预案旨在通过建立健全监测、预报、预防和灾后救援的组织管理和紧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预案的编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预案的工作原则强调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加强协调、整合资源,以及平战结合、快速反应。适用范围涵盖了发生特大沙尘暴灾害(I级)或重大沙尘暴灾害(II级),且需要国家林业局协助地方政府指导救灾的情况。预案还详细描述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赴现场工作组和专家咨询组的职责分工。此外,预案明确了国务院相关部门如气象局、农业部、环保总局、民政部、卫生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和铁道部在应对沙尘暴灾害中的具体职责。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适用于各级政府、林业部门、气象部门、农业部门、环保部门、民政部门、卫生部门、交通部门、民航部门和铁道部门等。特别是沙尘暴高发地区的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应当熟悉并严格执行预案中的各项规定,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响应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