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下东大巷吊挂照明灯安全技术措施讲解了为确保井下东大巷吊挂照明灯施工时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详细安全技术措施。该文件明确了施工时间为07年2月19日和20日的上午,具体时间段是从7点到13点。施工地点设定在东二平车场至一采石门门口之间,任务是进行吊挂照明灯的安装。项目负责人由王溪增担任,施工负责人则为翟振宁与崔峰山,参加施工的人员包括岳增会、牛贵平、陈涛、王现明和李元忠,岳增会同时负责安全监护工作。文件中列出了多项关键安全技术措施:开工前传达措施并要求签字确认,未参加学习者不得参与工作;班长需布置任务并检查工具材料配件;进入现场前必须检查顶板情况;施工地段两头悬挂警示牌防止车辆进入;严格执行停电
2、三保险制度以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失爆现象;使用梯子蹬高施工时需专人扶梯监护;施工前对架线分区开关和照明开关进行停电挂牌并安排专人站岗;对于需要打眼的位置用电钻配合膨胀螺丝固定;电钻电源通过两块5吨电瓶车电源串联连接提供180伏直流电,并按规定连接引线;吊挂灯横线应高于架空线400mm;施工完毕后清理工具材料并由施工负责人检查现场确保无误后送电及检查日光灯是否正常亮起。井下东大巷吊挂照明灯安全技术措施适用于煤矿井下巷道照明系统维护与安装作业,尤其针对井下东大巷区域内的吊挂照明灯施工活动。该文档为从事此类工作的煤矿企业及相关施工单位提供了详尽的操作指南和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在执行任务时能够遵循既定的安全标准,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同时,也适用于相关安全监管部门作为监督检查依据,以确保施工现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