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外承包检修项目管理办法1. 范围1.1. 本办法规定了对外承包检修项目以及机组大、小修管理的职责、内容、方法、要求和程序。1.2. 本办法适用于新疆华电红雁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外委检修的管理工作。2. 引用标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燃煤机组检修管理办法(A 版) 以及国家经贸委发布的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L/T838-2003) 。3. 对外承包检修定义:由于检修力量不足,需要通过招标借助外单位施工力量来完成本公司一切检修和施工项目的工作。4. 管理职能4.1. 生产技术部4.1.1. 生产技术部负责全公司生产(或非生产)对外承包检修和施工项目的审核,参与承包单位的招标工作。4.1.2. 生产技术
2、部负责组织对外委承包单位的施工能力审核。4.1.3. 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外承包检修和施工项目的协调、检查、监督,参与重要项目和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4.1.4. 生产技术部负责施工方案与工期的变更管理工作,对项目和工程完成情况提出考核意见。4.1.4. 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土建项目的协调、检查、监督、考核,参与重要项目和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土建项目具体的现场管理工作由该项目负责部门承担。4.2. 计划营销部4.2.1. 计划营销部负责外委承包单位的资质、工作业绩及信誉审核,建立外委承包单位名单录,对进入名单录的检修承包单位进行动态管理。4.2.2. 计划营销部负责检修、工程项目的招标,合同的签定。4.
3、2.3. 计划营销部负责合同的项目、费用、时效的审定。4.3. 设备维护部4.3.1. 设备维护部负责对外承包项目及其配套土建工程的现场管理,负责对大、小修检修质量的检查、验收。4.3.2. 设备维护部各专业负责人负责对承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监督承包单位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4.3.3. 设备维护部负责大修安全、进度、大修现场文明卫生以及检修工艺的管理。4.3.4. 有权对承包单位违反安全及本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考核。4.4. 发电运行部4.4.1. 发电运行部应在检修之前了解检修网络图和进度图,合理的安排人员,及时作好检修设备的隔离措施,为检修工作提供条件。4.4.2. 发电运行部
4、应在检修开工前,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提前二天将检修工作票递交运行,合格后接票并打印,待条件满足后执行安全措施。4.4.3. 对检修现场的安全有监督义务。4.4.4. 负责检修设备的分步试运与检修设备电源的投退工作。4.5. 4.5 安全监察部4.5.1. 安全监察部负责承包单位特殊工种以及安全工器具的检查,签订安全协议。4.5.2. 安全监察部负责审核承包单位安全监察人员的配置以及安全培训情况。5. 外委检修管理程序5.1. 外委承包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完成检修安全、技术协议和施工合同的签定工作,各承包单位应严格遵照合同以及技术协议,按照本公司提供的技术标准完成各检修项目,本公司依照提供给施工方的质量
5、标准进行验收,标准有冲突的按照较高标准执行。5.2. 公司生产技术部、设备维护部应随合同向承包单位提供检修网络图、质量见证点(W、H 点) ,各承包单位必须在各见证点通知设备维护部和生产技术部进行验收。5.3. 各承包单位应按照本公司提供的检修项目,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安全网络、质量体系,在了解设备状况、技术参数、检修质量标准,设备缺陷性质的前提下,编制机组检修施工组织设计手册,重大的检修项目还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检修技术协议签订后五天内报本公司审核。5.4. 各承包单位应严格按本公司提供的大、小修网络图和进度图合理的安排人力、物力控制工期,出现不可预见情况,有延误个体项目或总工期的
6、可能时,及时向本公司生产技术部、设备维护部提出申请,以便重新调整计划。5.5. 在项目开工前必须向本公司安监部提供特殊工种技术等级以及相关的资质证书。接受本公司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提供施工方员工安全考试成绩和工机具清单,以及相应的安全工机具检验合格证书。5.6. 机组大、小修在机组停运前一周,各承包单位技术人员必须到现场了解设备状况及缺陷,借阅资料,熟悉检修场地,对本公司提供专用工具及本次大、小修的备品备件进行清点。开工前三天设备维护部应对全体参加检修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代大、小修的重点项目,安监部应向参加检修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保证大、小修工作顺利进行。5.7. 各承包单位在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提出机组检修开工申请,填写“开工报告”,经我公司相关部门审核,由我公司领导批准开工。开工前必须持“开工报告”办理相关工作票。5.8. 开工前承包单位必须办理如下手续:5.8.1、进行安全资质审查,要求提供本单位的安全资质证书,近三年相关工程业绩证明,填写承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报告书,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5.8.2、 提交项目施工的安全组织措施一份,超过 30 人的施工单位必须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