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违章实施细则讲解了为加强安全施工管理,规范职工行为,对习惯性违章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避免和减少各类人员伤害事故的必要性和具体措施。细则强调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和专业人员需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将反违章作为安全施工的重点,加强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三不伤害”的能力。细则还明确了制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5009.2-9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5009.3-98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细则详细分类了违章行为,包括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以及习惯性
2、违章和偶然性违章。查处违章的原则包括重奖重罚、实事求是、严格执法,未遂事故也要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细则还规定了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的具体情形,如安全设施不足、无安全措施、未交底等。对于因违章而发生事故的处理,执行省公司和公司现行安全考核办法,对重复违章人员视情节加倍处罚,严重者可令其下岗待业。作业性违章的定义、主要表现形式及相应罚款也作了详细说明。反违章实施细则适用于电力行业内的所有施工单位和个人,特别是从事电力建设、维护和检修工作的人员。该细则旨在通过规范施工行为,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电力工程建设的安全顺利进行。各相关单位应将此细则作为日常管理和培训的重要参考,确保每位员工都能熟悉并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