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瓦斯煤尘爆炸的措施防瓦斯煤尘爆炸的措施一、为切实搞好煤矿安全生产,杜绝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矿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措施。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强化管理,消灭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实现安全生产。1、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通风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矿通风、调度室、技术、安全、机电、供应、人事、财务等部门主要领导及各工区长、技术员为成员的防瓦斯煤尘爆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防科,由通防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科室工区应积极按照制度严格配合落实。2、按“一通三防”齐抓
2、共管责任制度的要求,各级领导和各业务部门要各负其职,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一通三防”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和措施。防瓦斯煤尘爆炸领导小组要经常性的开展“一通三防”活动,研究、分析生产管理及执行规章制度、措施上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和实施意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手段,确保“一通三防”正常运转,消灭瓦斯煤尘爆炸事故。3、建立健全“一通三防”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操作规程,凡是制度不健全、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操作规程不完善的要追纠矿总工程师的责任。三、加强通风管理,建立和完善通风系统,降阻堵漏 ,确保风流畅通、稳定、有效、充足。1、合理建立
3、和完善通风系统,消灭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风、循环风、老塘风、下行风和局扇送风采煤等现象,做好经常性降阻堵漏工作。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每个采区和开采容易自然煤层的采区,必须至少有一条专用回风巷。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必须有专人维修,保证足够的过风断面,确保系统畅通,风门、密闭、风墙等通风设施要设置合理,质量可靠,并有专人进行维护;通风系统发生变化时,通风设施要及时进行调整,以保证风流稳定、可靠。矿总工程师每旬要定期负责组织召开通风系统分析会,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计,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2、各采掘工作面、硐室的风量配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要严格执行“以风定产”原则,消灭无
4、风、微风作业,风量不足的工作面必须停产整顿。要严格把好采掘接替方案编审关,风量不足的采区不得增加新采掘工作面。3、要加强串联通风管理。高瓦斯、突出矿井严禁串联通风,低瓦斯矿井串联通风不得超过一次,并有串联通风措施。4、要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新开掘垱头,施工单位必须先进行通风设计,填报局扇安装申请表,经矿总工程师批准,装好局扇后方可开工,严禁先开当头后送风的现象发生。局扇、风筒要有专人负责维护,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扇。掘进头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特殊条件下的掘进工作面,采用压风送风时,必须符合局部通风管理制度的规定。5、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全负压通风,严禁随意出现单出口的送风采煤工作面。矿井的突出
5、危险区及矿井中的高瓦斯区域内,严禁局扇送风采煤;低瓦斯矿井的非高瓦斯区的边角地段形成通风系统有困难和煤层自然发火频繁又无突出危险地段为防止自然发火采用送风采煤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四、加强瓦斯管理,杜绝瓦斯事故。1、加强瓦检队伍建设,消灭空班漏检假检,控制瓦斯超限和瓦斯积聚,杜绝瓦斯超限作业。各矿必须按规定配足瓦检人员。瓦检员配备不足的由矿长负责。瓦检队伍要相对稳定,其工种调换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瓦检工种必须由懂业务、责任心强,有 1年以上井下工龄并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担任。所有瓦检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坚持瓦检员井下交接班制度,做好“三无”、“三对口”工作,瓦斯检查出现空班漏检或弄虚作假
6、时,由通防科长负责。2、低瓦斯矿井要按照高瓦斯区域的划分标准:是局扇停风后 30 分钟内瓦斯浓度达到 2%;是放炮后瓦斯浓度达到 2%以上;是放炮后瓦斯浓度超过平时浓度的 3-5 倍以上的原则和内容,划分高瓦斯区域或瓦斯涌出异常区,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订高瓦斯区域或瓦斯涌出异常区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安全措施。3、采煤工作面遇大量采空区瓦斯、上隅角瓦斯积聚、工作面附近存在盲巷瓦斯库,掘进工作面存在高冒区瓦斯、突出孔洞及采掘工作面回风瓦斯超限或长期处于临界状态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有效的安全措施,由生产副矿长组织贯彻执行。凡因未制定措施而引起瓦斯煤尘事故由矿总工程师负责,措施执行不力而发生事故由安全副矿长和采掘区(队)长负责。受瓦斯隐患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设专职瓦检员。五、强化瓦斯监测队伍建设,配齐瓦斯监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安装维修人员,按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的要求完善监测系统,管好用好瓦斯监测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