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支付办法讲解了为了强化方直珑湖湾一期工程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环境,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惠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办法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具体措施。该办法明确了安全生产措施费属单列项目,必须用于规定涵盖的十四项范围,包括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编印费用、安全标志购置及宣传栏设置费用、安全培训费用、消防设施配置和保健急救措施费用等。同时,还详细规定了从基坑临边防护到隧道施工通风设施等一系列具体的安全保障费用支出内容。此外,该办法还指出施工合同需定出措施费总额,工程开工后按总工期每月平均计算支付,并根据当月20日至26日施工现场检查结果确定实际支付情况,达到“合格”
2、等级以上时才予支付,否则不支付也不补发。施工单位需单独设立安全措施费收支台帐,并且每月的检查结果要对照安全检查项目责任制实施奖罚。项目管理组将指派驻场代表对施工现场月检查结果进行复查,对于项目经理的不合格评价将给予相应处理。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支付办法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及其相关人员,特别是在方直珑湖湾一期工程项目中从事施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该办法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环境提供了详细的财务支持框架,帮助施工企业合理规划和使用安全生产措施费用,避免资金挪用,从而有效提升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它不仅为施工企业提供了一个明确的资金使用指南,也为监管部门提供了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