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存在的问题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存在的问题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随着矿井监控技术的发展,监控设备的不断完善,监控设备使用和维护水平的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监控设备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控设备的装备、使用和管理,近年来,国家局、自治区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办法,规范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装备和使用。一、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1、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原煤炭工业部,1996 年 1 月 1 日实施;2、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2005 年 1 月 1 日实施;3、国务院关于预防
2、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 446 号),国务院,2005 年 9 月 3 日公布实施;4、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 号),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2005 年 9月 26 日下发执行;5、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国家局令第 21 号),国有煤矿瓦斯治理安全监察规定(国家局令第 22 号),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2005 年 1 月 6 日下发执行;6、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和维护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621 号),国务院安委会,2006 年 6 月5 日;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
3、6),国家安监总局,2006 年 5 月 1 日实施;8、关于煤矿瓦斯数字化监测监控系统装备和维护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新煤办发2006346 号),自治区煤管局、新疆煤监局,2006 年 7 月 18 日;9、新疆地方国有和乡镇煤矿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暂行办法(新煤安监发200352 号),新疆煤监局,2003 年 5 月 15日下发执行。二、目前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安全监控系统设计安装不规范,装备标准低。1、大部分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装备没有专项设计。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中没有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及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范围等做出明确规定。2、安装没有试运行性能测试报告和竣工验收报告,监控系统设备间和系统存在的问题不能暴露。3、装备标准低,不能满足国家、自治区有关标准、规程、规范要求。系统处理主机的配置不符合要求,只有 1 台处理主机,无备用主机,或主机以 PC 机代替,没有配备专用工业控制机;系统主机的备用电源不符合要求,当电网断电时,不能满足规程规定的 2小时的供电要求;系统没有配备接地保护和防雷保护设施;系统功能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