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井下排水设备安全管理讲解了矿井下排水系统中关键设备及其管理要求,确保矿井在正常和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排水。文中详细规定了水泵的配置要求,明确指出必须具备工作、备用和检修三种状态的水泵,并对每种水泵的能力进行了具体说明。工作水泵应在20小时内排出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备用水泵能力不少于工作水泵的70%,且两者总能力需满足20小时内排出24小时最大涌水量的要求;检修水泵能力不低于工作水泵的25%。对于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建议预留额外水泵安装位置。关于水管配置,矿井下排水设备安全管理要求必须有工作和备用两套水管,其能力需与相应水泵匹配,以确保在20小时内完成24小时最大涌水量的排放任务,特别是当
2、涌水量小于300立方米/小时的矿井,至少应设置两趟排水管。此外,配电设备应与各类水泵相适应,确保可以同时启动工作和备用水泵。对于存在突水淹井风险的矿井,建议增建抗灾强排能力泵房。小涌水量矿井的水泵选择依据设计规范,正常涌水量不超过50立方米/小时或最大涌水量不超过100立方米/小时的矿井可选用一用一备两台水泵。文中还强调了井下主排水设备的管理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检修制度、巡回检查制度以及日常维护操作指南,如勤查、精听、看等具体方法。同时,文件还提到要进行防腐处理,定期校验仪表,并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如要害场所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等,以保障排水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矿井下排水设备安全管理适用于所有涉及矿井下排水作业的企业和单位,特别是煤矿、金属矿山以及其他地下开采矿山。该文档为这些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原则和技术标准,帮助他们合理配置和管理排水设备,确保矿井在不同涌水量条件下均能保持良好的排水能力,从而预防水害事故的发生。通过遵循本文件中的规定,相关企业和单位能够提高矿井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