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采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讲解了矿井安全出口的设置标准,指出矿井必须具备至少两个能使人员通行到地面的安全出口,并严禁独眼井开采及破坏保安煤柱。文件描述了主要运输巷道的具体尺寸规范,规定净高自轨面算起不得低于18米,两侧需留有一定宽度的人行道和空间。对于采煤工作面的安全出口,开采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强调其畅通无阻的重要性,确保20米范围内的结构稳定,高度不低于1.6米,同时要经常清理、维护以保持畅通。此外,该文件对采掘工作面的作业规范进行了详细说明,包括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回柱放顶的操作流程等。针对支护措施,文中明确要求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靠,禁止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设支架,并且支架间应设置牢固
2、的撑木或拉杆,巷道冒顶部分需用不燃性材料填充。更换巷道支护时,应先加固临时支护,折除原有支护后及时处理顶帮活矸并架设永久支护。对于揭露老空的情况,必须制定探查安全措施,确保无危险后再恢复工作。斜井施工方面,需要设置防止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并在人行道一侧每隔40米设置躲避硐。最后,倾斜巷道的掘进工作,尤其是25度以上的情况,需将溜煤(矸)道与人行道分开,安装必要的安全设施。开采安全生产管理要求适用于各类煤矿及其他非煤矿山企业,这些企业在进行地下开采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上述安全规定。此文件为矿山设计、建设和日常运营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原则,旨在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降低事故发生率。通过对矿井结构、运输巷道、采煤工作面、支护措施、斜井施工等方面的规范,它为相关行业的安全管理提供了系统性的框架,有助于提高整个行业安全生产水平。任何从事地下矿产资源开采的企业和个人都应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这些规定,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能达到安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