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采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讲解了矿井安全出口的设置与规定,指出矿井必须至少有两个人员通行到地面的安全出口,禁止独眼井开采和破坏保安煤柱。文件描述了主要运输巷道的具体要求,净高不得低于1.8米,并在两侧留出足够的人行道宽度。文中强调采煤工作面应保持两个畅通无阻的安全出口,连接进风巷道和回风巷道,在20米范围内保持高度不低于1.6米且无断梁折柱现象。文章明确了采掘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需架设牢靠,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确保及时处理危险情况。对于回柱放顶,文中说明应按由下而上、由里到外顺序进行,清理退路并指定有经验人员观察顶板。掘进工作面10米内的支护爆破前须加固,修复崩坏支架时先检查顶帮,采
2、取逐架修复方式。针对不同地质条件下的巷道掘进,提出特殊支护措施或制定安全措施。文件还详细阐述了更换巷道支护的方法及注意事项,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揭露老空前要制定探查安全措施,证明无危险后恢复工作。斜井施工中,设置防止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并对倾斜巷道掘进提出具体安全要求。开采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各类矿山企业,特别是从事煤矿、金属矿及其他非煤矿山开采的企业。该文档为这些企业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现场操作人员等提供重要的安全指导。它有助于确保矿井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有效预防和减少矿山事故的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通过遵循这些基本要求,矿山企业可以提升整体安全生产水平,实现安全高效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