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供电系统及安全要求讲解了煤矿企业对供电的多项严格要求,包括供电可靠、安全、质量好和经济性。文章详细描述了一级用户、二级用户和三级用户的分类标准及其对应的供电方式,如一级用户采用不同母线的双回路电源供电以确保在故障情况下仍能继续供电,而三级用户则只需一回路供电。文中还列出了矿井供电必须符合的具体要求,强调了双回路供电的重要性,禁止在两回路电源线上分接任何负荷,并规定了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此外,文件明确指出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以及对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提升机等关键设备必须实行双回路供电。对于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如高压不超过10
2、kv,低压不超过1140v等。同时,文件还涵盖了对硐室外使用油浸式低压电气设备的限制,电动机控制设备的安全保护措施,以及矿井高低压电网的相关保护要求,例如必须采取措施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20A。最后,文件提及了对采区变电所及变电硐室的具体要求,包括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设置出口、悬挂警示牌等。煤矿供电系统及安全要求适用于煤矿行业的各类企业,尤其是涉及井下作业的企业。它为煤矿企业的供电系统设计、安装、维护提供了详细的指导方针,确保在满足生产需求的同时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该文件特别适用于负责煤矿供电系统的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帮助他们理解和实施高标准的供电安全措施,同时也适用于煤矿安全管理团队,用以制定和完善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