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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难频发的深层次原因.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85980 上传时间:2022-02-03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25.0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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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矿难频发的深层次原因矿难频发的深层次原因近年来,煤矿安全事故十分频繁。去年月以来,又接二连三地发生了大平、陈家山、孙家湾等国有煤矿的特大矿难。我国煤矿矿难不仅涵盖了地方和乡镇的小煤矿,也包括了国有重点煤矿,呈现出全面性的态势。统计显示,2003 年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 4.17(即每开采 100 万吨煤,有 4.17 名矿工死亡),是美国的 100 倍,南非的 30 倍,印度的 10 倍。当前我国国有重点煤矿平均每百万吨死 1 人左右,地方煤矿是 5 人左右,私营小煤矿约 17 人。死难者数以百计的特大矿难一而再、再而三地在短期内发生,使得媒体和民众对矿难的心理承受能力逼近了底线。人们不禁要

2、问,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如此频仍的矿难?表面上看,矿难频发有安全生产基础差、法制意识淡薄、矿工维权难这三大原因。倘若作进一步的思考,就会发现它们背后还有诸多深层次的原因,如管理者认识上的误区、经济粗放型增长、监管机制不合理、教育国策失误、新闻自由度提高等等。一、表面原因(一)安全生产基础差我国不少煤矿自然开采条件恶劣,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管理上漏洞诸多,抵御事故灾害的能力不足,对防范伤亡事故没有把握。目前全国共有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约 9000 多处,约占矿井总数的 30,有超过 80的中小煤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一些私营煤矿设备差、规模小、井筒细、通风能力不配套,不适应高瓦斯矿区的生产

3、要求。政府曾下大力气关闭了大量缺乏安全设施的小煤矿,如今只剩下 2 万多个小煤窑。但从产量推算,依然还有大量地下小煤窑在进行生产。许多国有重点煤矿经过五十多年的开发生产,正相继进入衰老报废的高峰期。截至 2003 年底,原国有重点煤矿安全欠账仍高达 164 亿元。最近,更有人撰文说这笔欠帐已高达 500 亿元。以前,国有煤矿经营实行软预算,企业的盈亏与生存没有直接关系,安全投资也是国家的事。上世纪九十年代之后,预算变硬了,国家也不再管矿山安全方面的投入,改由企业自己负责。有的国有煤矿把矿井转包给矿长,由于短期利益的驱动,应有的生产规范、管理措施和相关投入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视了。为了追逐利润的最大

4、化,经营者用工人的生命做代价,省去了安全投入的经费。上世纪 90 年代末,有经验的老矿工或退休或下岗,接替他们的大多是没有安全知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农民工。尽管煤炭法第 40 条、矿山安全法第26 条一致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因为安全投入少,矿工流动性大,安全培训也几近于无。在一些国有大矿,工人无证上岗的违规现象也非常普遍,理由是生产任务紧、人手短缺。很多事故的引发跟不当操作有关系,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允许甚至强制操作工人无证上岗,2004 年 6 月,矿工王友礼就因无证操作被皮带机绞死。小煤窑的大部分矿长是文盲或半文盲,基本上没有专业技

5、术人员。“昨天扛锄头,今天当矿头,安全不安全,出煤就是钱”。2004 年 10 月 20 日河南大平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48 人遇难,其中 95%为农民合同工。(二)法制意识淡薄1、法律法规形同虚设目前中国有一系列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如劳动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虽然它们还有待完善,只要认真落实已有的规章制度,大部分矿难本可以消弭于萌芽状态。以中国目前的防治能力和技术水平,只要防范措施到位,瓦斯爆炸事故也是有能力避免的。关于飞行安全的“海恩法则”认为,一起重大的飞行安全事故背后有 29 个事故征兆,每个征兆背后有 300 个事故苗头,每个苗头背后还有 1000

6、个事故隐患。可以说,所有的灾难都是多个漏洞的叠加。很多矿难的发生都源于不遵守作业安全生产规程、安全生产秩序混乱、制度虚设、监管失控。“隐患就是事故,违章就是杀人”。多年来,某些地方和部门管理不严,对违规现象熟视无睹,使监督检查流于形式,一个个漏洞未能及时弥补,一起起事故隐患终于酿成大祸。如陕西陈家山煤矿 11.28 矿难,井下的工作面已起火一个多星期,仍然照常运转。当天早晨 6 点,矿难发生前一个小时,井下就出现瓦斯超标的现象。瓦检员向上级汇报后,没有得到撤离的任何指示。矿工苏林向瞭望东方周刊的采访记者说,“如果当时撤人的话,这场事故或许就不会发生。现在的人胆子是越来越大了。”曾当过个体小煤矿老板的王志江告诉记者,现在一些煤矿出事后,喜欢找些理由糊弄外行。“其实,除了煤井透水等情况是自然事故,其他的一般都是人为的,所有的瓦斯爆炸都是人祸,陈家山煤矿瓦斯爆炸更是人祸!”可以说,矿难最直接的原因,是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法律法规没有落实到位。2、责任人不必负责任劳动法第 93 条和煤炭法第 78 条都规定:管理人员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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