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井乘人车运行安全措施讲解了为确保副井乘人车安全运行而制定的一系列具体技术措施和管理规定。该文件强调绞车司机和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三不开车”原则,确保在开车前对保护装置进行全面检查,保证设备的灵敏度和闭锁可靠性。同时要求绞车司机每班至少巡查一次主要部位,并特别关注钢丝绳的状态,发现任何问题需及时处理或汇报。在乘人上下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以保障安全,且乘人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5米/秒,停开操作必须严格按照信号指令执行。乘车人员需遵守严格的候车和乘车规则,包括在指定区域等候、排队上车、听从指挥等,严禁起哄、拥挤、打闹以及携带超长超宽物品乘车。此外,还规定了每节车厢限乘人数及防护链的使用方法,明确了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并要求各单位组织学习和贯彻这些安全措施。副井乘人车运行安全措施适用于煤矿行业的井下作业环境,尤其是涉及副井乘人车使用的矿井。该文件主要针对负责副井乘人车操作的绞车司机、信号工及相关管理人员,同时也适用于所有需要乘坐副井乘人车的入井人员。通过规范操作流程和明确各方职责,旨在提高整个副井乘人车系统的安全性,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各相关单位应认真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学习并严格执行,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充分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