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省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试行)讲解了河南省特大事故(险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措施,旨在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预案明确了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的指导思想,即遵循“以人为本”和“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则,在省政府领导下迅速启动应急救援体系,成立抢险救援现场指挥部,制定并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方案,及时抢救和疏散人员,控制灾害发展,消除险情,将损失降至最低。预案还详细阐述了组织领导结构,包括省政府成立的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及其六个专业指挥部的具体职责分工,涵盖了工矿商贸企业、道路交通
2、、火灾、水上、特大急性中毒、建筑施工、工程质量及民用爆炸物品等领域。此外,预案还列出了各参加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如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技术专家进行灾害事故分析和拟定处置对策,省公安厅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公安干警抢险和维护秩序,省建设厅负责建筑灾害事故分析和拟定处置对策,省消防总队负责现场灭火和消除泄漏,省卫生厅负责医疗救护,省环保局负责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分析,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协助特种设备灾害事故分析,救护机构负责事故抢险和伤员救助,交通、供水、供电、电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负责恢复受损设施,事故单位负责疏散人员和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省安全生产专家组负责制定抢险救援技术方案和技术指导。河南省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试行)适用于河南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应急救援机构。该预案特别强调了政府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确保在特大事故(险情)发生时能够迅速、高效地启动应急救援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适用于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火灾、水上、特大急性中毒、建筑施工、工程质量、民用爆炸物品等多个领域,以及教育、旅游、林业、水利、民航、铁路、军工、文化等部门或单位的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