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要定期搞应急救援演练讲解了成都市教育局和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该制度要求学校制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应急处置小组和救援救护小组,定期开展包括消防演习在内的应急救援演练,制定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和险情的救援方案与应急措施。同时,制度明确规定了学校范围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不明身份人员入校,行课期间学生出校需班主任签字同意,教师教学期间原则上不会客。此外,学校举办大型活动需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或批准,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活动,体育课及体育活动前需进行安全教育和设施检查,严禁放敞式的体育自由活动,拉拉队需专人管理。制度还明确了校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并细化了各级人员的安全工作责任。学校要定期搞应急救援演练适用于全国各地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及各类教育机构。这些机构可以通过参考和借鉴成都市的经验,建立健全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