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攀钢集团长钢股份公司炼钢厂“8.18”触电事故讲解了2008年8月18日发生在攀钢集团长钢股份公司炼钢厂四车间F3加热炉的一起严重触电事故。该事故始于当日下午2时30分左右,操作员柯正华在尝试停电准备出钢时发现高压停不了,并告知班长尹卫国。随后机电二班班长方华进行检查和手动断开真空开关后恢复送电。由于铸锭繁忙,需再次加热,但在重新送电过程中出现故障。方华与电工王毅再次进入高压室检查并准备检修2#断路器,然而未按规定将待修的2#断路器进出端高压令克断开,导致在检修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两人被电弧灼伤。直接经济损失为50万元。事故原因分析指出,方华安全意识不强、设备陈旧且缺乏连锁保护装置是直接原因;
2、而联保互保对子作用缺失、班组安全活动开展不力等则是间接原因。责任划分明确了从一线操作人员到管理层的责任,并提出了经济处罚措施。防范措施包括加强安全操作规程学习及严格管理停电、验电、送电制度。攀钢集团长钢股份公司炼钢厂“8.18”触电事故适用于冶金行业特别是涉及高温、高压电气设备操作的企业或单位。这类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频繁进行电力系统的启停操作,极易因设备老化或操作失误引发安全事故。本案例不仅为相关企业提供了具体的安全隐患警示,还强调了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的重要性,确保他们熟悉最新的安全操作规程。此外,对于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领导层而言,应加强对基层班组的安全监督力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类似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