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缆未放电挂接地导致人身触电1、事故经过当日清晨 5 时 10 分左右,沪西供电分公司水城中心站带班兼监护人、操作人到龙柏站进行#2 主变和城柏 3511 停电操作。 当城柏 3511 线 (电缆)改冷备用后,操作人验明城柏 3511 线无电,未进行放电即爬上梯子准备挂接地线,监护人未及时纠正其未经放电就挂接地线这一违章行为。这时操作人人体碰到城柏 3511 线路电缆头处,发生了电缆剩余电荷触电事故。2、事故原因1)操作人在未对城柏 3511 线进行放电的情况下,就碰触设备,违反安规4.4.2 条规定:“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监护人未及时制止纠正。2)操作人违章单人到#2 主变室
2、挂接地线,失去监护操作。3)监护人与操作人后补现场操作录音,有隐瞒违章现象的行为。3、防范措施1)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特别对调度、运行、操作过程中的每句话、每个字、每个步骤、每个动作都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确保安全;2)操作一定要严格按照停电、验电、放电、挂接地线等步骤做好每个环节,对储能设备放电一定要充分、到位;3)在接地线没有完全接好之前,身体各部位均不能直接接触到设备,并保持安全距离;4)在操作全过程中,若有人离开,不管是正在操作还是在操作间隙时,必须向其他人明确告知去向,严禁单人擅自操作;5)加强现场危险点分析,做好各种防范措施;6)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防护和相互保护,监护人必须严肃、认真地做好监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