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作业触电死亡一、事故概况:2002 年 8 月 10 日, 在上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某住宅小区工地上,油漆班正在进行装饰工程的墙面批嵌作业。下午上班后,油漆工屈某在施工现场 47#房西南广场处,用经过改装的手电钻搅拌机(金属外壳)伸入桶内搅拌批嵌材料。下午 15 时 35 分左右,泥工何某见到屈某手握电钻坐在地上,以为他在休息而未注意。大约 1 分钟后,发现屈某倒卧在地上,面色发黑,不醒人事。何某立即叫来油漆工班长等人用出租车将屈某急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诊断为触电身亡。二、事故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屈某在现场施工中用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手电钻搅拌机,本人又违反规定私接电源,加之在施工中赤脚违章作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2、间接原因项目部对职工、班组长缺乏安全生产教育,现场管理不到位,发现问题未能及时制止,况且用自制的手枪钻作搅拌机使用,在接插电源时,未经漏电保护,违反“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原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3、主要原因公司虽对职工进行过进场的安全生产教育,但缺乏有效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加之屈某自我保护意识差,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