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核辐射事故发生单位和抢险救援义务讲解了核辐射事故的基本概念、危害特点以及可能发生的单位和场所。文章指出,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放射性物质和电离辐射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但核辐射事故的风险也随之增加。核辐射事故可分为外照射事故和内照射事故,前者是环境中放射线从体外照射人体,后者则是放射性物质通过饮食、呼吸、皮肤等途径进入体内。文章还详细探讨了公安消防队在核辐射事故抢险救援中的法定义务,强调了公安消防队在接到命令或报警后应立即行动,并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与核安全部门、卫生部门、防化部队、军工企业专职消防队和核电站专职消防队等协同工作。此外,文章列举了可能发生核辐射事故的七大类行业单位和场所,包括铀矿石开采场所和铀加工工厂、使用核反应堆的单位及核电站等,这些单位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涉及放射性物质或电离辐射设备。综述核辐射事故发生单位和抢险救援义务适用于涉及放射性物质和电离辐射设备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以及科研的行业单位,特别是铀矿石开采和铀加工工厂、使用核反应堆的科研、教学、医疗单位、核电站等。同时,本文也适用于公安消防队、核安全部门、卫生部门、防化部队、军工企业专职消防队和核电站专职消防队等参与核辐射事故抢险救援的机构和人员,帮助他们了解核辐射事故的特点和抢险救援的职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