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邢台石膏矿区“116”特别重大坍塌事故讲解了2005年11月6日发生在河北省邢台县尚汪庄石膏矿区的康立石膏矿、林旺石膏矿和太行石膏矿之间的特别重大坍塌事故。此次事故导致33人死亡,4人失踪,40人受伤,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74万元。该文详细描述了事故发生的具体背景,指出这三个矿山均为未经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康立石膏矿为个体经营,年生产能力为5万吨;林旺石膏矿为集体企业,年生产能力为9万吨;太行石膏矿隶属于邢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邢台煤矿。文章深入分析了事故原因,分为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两部分。直接原因是由于矿区开采多年,形成了大量未处理的采空区,加上矿房超宽超高开挖,使得矿柱尺寸偏小,形成
2、薄弱地带,在采动影响和蠕变作用下最终引发大面积顶板冒落和地表塌陷。地面建筑物建在地下开采的影响范围内也是事故扩大的重要原因。主要原因则涉及采矿权设置不合理、设计不规范、违规越界开采、企业安全管理混乱、监管职责履行不力以及地方政府领导不力等问题。调查结果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河北邢台石膏矿区“116”特别重大坍塌事故适用于非煤矿山行业,特别是石膏矿等类似地质条件下的矿山企业。该文档对于从事矿山开采的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它不仅帮助理解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还提供了关于如何避免类似事故的具体指导,包括合理设置采矿权、严格遵守设计规范、杜绝违规开采行为、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和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职责等方面。此外,此文档也适用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尤其是负责矿山安全监管的机构,作为加强日常监管和改进工作流程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