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乌鲁木齐石化“2003.9.11”炉膛闪爆事故一、事故经过2003 年 9 月 11 日,化肥厂二合成装置小修后进入开车阶段,车间小夜班根据开工程序,接上班继续通过合成气压缩机 C-2 给系统充压,当压力升至 5.5Mpa 后,需点合成塔开工加热炉 H-2 给系统升温。车间该工段技术员陈贵斌根据程序安排化验人员炉膛取样分析, 20: 20 报出分析结果合格,21: 25 操作工李波到 H-2 现场进行点炉前的检查确认, 接着陈贵斌和程超、王勇先后也到 H-2 现场。约 21 时 45 分,陈贵斌安排落实完各项点炉准备工作后,将点炉火把伸入点火孔时,H-2 炉膛发生闪爆,陈贵斌在撤离过程中,被震
2、落的烟囱防雨帽击中头部,抢救无效死亡。经现场检查确认,本次事故没有造成 H-2 炉损坏(除防雨帽脱落外)及其它设备损坏,直接经济损失 9.6 万元。二、事故原因分析合成开工加热炉 H-2 点火所用的燃料气为天然气,事故发生后,经现场检查试验,天然气进入炉膛前的最后一道根部阀(该阀是原装意大利进口球阀,阀的操作手柄和阀杆采用镶嵌式连接。定位螺钉和限位器在使用过程中变形,存在过大的活动间隙。过度的关闭相当于再次打开)关到死点后仍有 7-8%的开度,造成天然气漏入炉膛。点火前炉膛内天然气已达到爆炸浓度(天然气爆炸浓度为容积 5%-15%) ,当火把伸入炉膛时即发生闪爆,闪爆形成的冲击力将炉子烟囱的防雨帽震落,击中撤离中的陈贵斌头部,造成其死亡。事故直接原因从上述分析,调查组得出结论:根部阀关到死点后仍有开度,致使天然气漏入炉膛达到爆炸极限,在点火时发生闪爆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