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事故多发原因的另类剖析2001 年 4 月 1 日至 5 月 16 日,全国各类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 62 起,死亡 503 人。人们不禁要问:“煤矿到底怎么了?!”从事煤矿生产、安全管理、监察的人员(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都觉得像犹坐在火山口上,不知什么时候事故会发生在自己身边。这也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将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 加大了安全工作力度。 国家成立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扭转事故多发的严峻局势。然而煤矿安全事故多发的势头并没有因之而得到有效遏制。很多文章分析煤矿事故多发的原因, 归纳起来不外乎思想认识不到位, 没有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
2、投入不足,安全生产条件恶化,安全基础工作薄弱,安全可靠性差等诸多方面。不能否认,这些当然是导致煤矿事故多发的原因,特别是对于煤炭生产企业来说,这些分析与概括是较深刻与全面的。但从一个较大的区域乃至全国来说,除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外,不具备安全生产的小煤矿过多,安全投入严重不足而致使安全状况恶化和安全监管力度不到位等诸多因素的积聚并共振,是造成当前煤矿事故多发的直接原因, 这点更为大家所认同。 那么造成这些原因的根源除形而上的“思想认识”外还有什么?值得我们换个角度和层面去思考与探索。1 市场失灵1.1 资源配置不当由于我国现阶段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型期(模拟市场经济) ,投
3、资渠道不畅且有限(规模较大项目的投资主体为政府或政府控制的银行) ,民间小规模资本(闲散资金)和缺乏教育、低素质的农村过剩劳动力(人力资源)为寻求投资效益,必须寻求与之相宜的投资途径,有煤炭资源的地区便在无规划的情况下将这些资源(经济资源小规模闲散资金、人力资源低素质农村劳动力、煤炭资源国有)过度的配置在煤炭开采上,造成了小煤矿数量剧增,生产规模严重过剩,市场供过于求的局面。煤炭生产不同于其他制造业,投资于煤炭生产的资金,其存在形式主要为井巷工程的煤矿专用设备,不可能转向其他产业,煤矿停产,则原来的资金投入便成了沉没成本,要重新复产,追加成本也远大于其他行业,这决定了煤炭生产企业难以根据供给与
4、需求平衡的市场经济规律去运行,于是就出现了市场失灵。煤炭生产企业在市场衰退的情况下,只能是拼设备维护生产,使得安全状况日益恶化。再加上小煤矿从事生产的人员是缺乏培训、 低素质的农村劳动力, 不具备从事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素质, “三违”现象普遍,这些小煤矿也就成了煤矿事故多发的源头。1.2 安全与效益对于一个较大的区域(如市、省) ,安全就是效益很容易理解,少出事故,减少损失,整体效益就好。我国每年煤矿伤亡事故的损失大约 15 亿元( 煤矿安全监察 ) ,也就是说,由于伤亡事故,全国煤炭系统减少收益 15 亿元。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往往是事故发生后所产生的巨大负效益对企业效益的冲减才体现出来的,所以
5、安全对企业效益的影响有机率性和时滞性。这就使得从事煤炭生产的业主心存侥幸而不进行安全投入(追加成本) ,如能维护生产而不发生事故,则企业的效益会更好。举一个简单的事例,当前小煤矿存在的使用明刀闸开关,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井下必须使用防爆电器,但防爆开关与刀闸开关的市场价格比为 100:1 左右,煤炭生产企业若采用防爆开关尽管杜绝了因电弧点燃瓦斯、煤尘的可能性,但投入是大大增加了的,那么使用刀闸开关(特别是矿主认为瓦斯不易积聚的工作点,如进风巷道、机电硐室等)就可以降低生产成本,增加效益。这也使得在生产过程中矿主对生产系统的安全评价逐步变化,将可接受的危险水平大大降低,从而导致了煤矿安全状
6、况日益恶化。2 政府失灵2.1 政府行为企业化从 1978 年改革开始至今,上级政府对其下级政府及部门的政绩考核指标中最重要的一项便是总产值(GDP) ,在有煤炭资源的乡、村由于受到土地、经济、地理环境及农业边际效益递减、人口及其综合素质的限制,为追求生产(名义数字)增长,体现良好政绩,只得将目光投向煤炭开采,无视市场的供、需平衡,成本、收益,地方政府利用其对资金的影响与控制,以及资源的配置权(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尚未市场化,其配置权仍在政府) ,追求投资最大化,以此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这样使得政府行为企业化,也使得只要有煤可采的地方便有小煤矿无序的存在,罔顾生产规模、安全生产条件与社会成本等。我国的改革是先从经济体制改革着手,而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现在,地方政府机构臃肿,财政负担过重,特别是乡镇政府为实现对农村的基层管理,设置“七所八办”等一系列机构,靠征收农业税根本不够支付这些机构人员工资,乡镇财政紧张是不争的事实,这使乡镇政府不只是将开办煤矿作为提高产值(GDP)的手段,而是将各类煤矿视为财源,向其征收各种税费,也无视其是否合法与安全生产了。对乡镇各类煤矿安全生产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