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市奉节县前进乡石窖坪煤矿技改井“6.26”瓦斯爆炸事故2000 年 6 月 26 日 13 时 20 分, 重庆市奉节县前进乡石窖坪煤矿技改井在下山轮子坡进山二平路口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 14 人,轻伤 1 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 万元。一、矿井概况奉节县石窖坪煤矿位于前进乡(原白帝镇)前进村 7 社,于 1984 年兴办,1995 年办理延续采矿许可证,1997 年在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为个体私营煤矿,由法人代表欧修银经营。石窖坪煤矿上部风井资源枯竭,井口废弃,但已向下延深 150 米左右,为一独眼井开采,为解决通风、排水、提升和独眼井问题,1992 年欧修银向白帝镇政府企业办公室报告
2、,要求对石窖坪煤矿进行技改,另开井口作为风井, 白帝镇政府审批同意, 但未经县有关部门批准。 1996 年 5 月,由欧修银出资一万余元,其余资金由陈明武出,在没有设计的情况下擅自在石窖坪煤矿下部标高+722 米处动工新掘平硐,形成现在所称技改井,该技改井与石窖坪煤矿下延巷道贯通构成通风、排水系统,由欧修银与陈明武合伙经营。1998 年 2 月 26 日,欧修银与陈明武两人达成了石窖坪新井技改退股协义商定:由陈明武补给欧修银两万元,每年再补给伍仟元,陈明武用欧修银开采经营的手续,各自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并明确新老两井“通风排水相互配合不能影响安全生产”。 实际形成了陈明武所开采、 经营的技改井
3、挂靠石窖坪煤矿的关系,技改井、石窖坪煤矿使用共同的通风系统进行采掘生产。石窖坪煤矿技改井为平硐暗斜井开拓,开采三迭纪须家河组 K1、K2煤层,K1 煤层煤厚 1.21.5 米,K2 煤层煤厚 0.4 米,煤层倾角 810 度。两煤层同时开采,并联通风。K1 煤层在东大巷布置下山采区,斜长 150 米,其余采煤工作面为上山开采。该井由陈留斌建议陈明武同意聘请陈留斌负责全井安全生产;技安员兼瓦检员陈留军负责 K1 煤层采掘的安全生产和瓦斯检查,并兼井下电工;技安员兼瓦检员黄德培负责 K2 煤层采掘的安全生产;绞车司机陈留胜、余洪负责管理。草堂区工委、前进乡两级企办室于 2000 年 3 月 19
4、日,5 月 10 日两次对该井进行安全检查,在 5 月 10 日检查中发现该矿瓦检器已坏并无瓦斯记录,要求立即整改。直到 6 月 23 日,陈明武到该井召开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会议后,才将瓦检器带进城修理,并未明确立即停止生产。二、事故经过2000 年 6 月 26 日 8 时许, 由负责全井安全生产的陈留斌安排采煤工18 人, 在 K1 煤层下山采区采煤, 1 人维修大巷, 1 人开绞车、 技安员 1 人,进入下山作业的有 21 人,当日进井作业的工人共有 38 名。13 时 20 分许,绞车司机陈留胜发现下山采区进山二坪路口的电铃线已被打断,运输工欧修宝、李纯平两人叫从下山上来的技安员陈留军
5、的接电铃线,在陈留军接电铃线时,陈留胜被一股风吹倒,整个巷道充满灰尘,便出井报告井下发生的情况,此时在下山三平巷采煤的黄国新和卢友宝忽然听见一起巨响和一陈风袭来,二人立即跑出井外,途中见陈留军身上的裤子、衣服都没有了,头上就有一个红团,在绞车房遇见受伤的凌业俊,两个便将其扶送出井。事故发生后,重庆市、万州区、县、区、乡相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工作,云阳县鱼泉煤矿救护队也参加了抢救工作,于 6 月 29日 18 时 30 分,将遇难矿工尸体全部救出井外,抢救工作结束。这次事故当场死亡 13 人,在送医院抢救中死亡 1 人,共死亡 14 人,轻伤 1 人。三、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矿井
6、采用自然通风,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井下无通风设施,风流短路,造成下山采区(斜长 150 米)范围无风,并在无风区内进行采掘作业,局扇位置不当,拉循环风,造成瓦斯积聚;同时,瓦检器送修后(无备用瓦检器) ,未检查瓦斯,违章带电搭接电铃电缆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造成这次事故。(二)间接原因:1煤矿企业经营管理者法制观念淡薄,安全思想麻痹,唯利是图,忽视安全生产,在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安排工人进行采掘作业,导致事故发生。2矿井安全技术管理混乱。矿井没有编制、建立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分工种技术操作规程;没有技术负责人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特别是没有通风瓦斯管理规定,在未形成下山采区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的情况下违章开采。3煤矿职工队伍安全意识薄弱,防灾能力低下。工人未经培训就上岗作业,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特别是技安员(兼瓦检员)未经培训就上岗作业,缺乏“一通三防”预防瓦斯爆炸的技术知识,缺少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自主保安、互助保安意识极差。4煤矿安全生产装备简陋,抗灾能力弱。矿井安全投入严重不足,未按规程规定实行机械通风和建立下山采区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未建立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