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省上饶市开源煤矿透水事故2001 年 4 月 4 日 17 时 30 分, 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开源煤矿发生透水事故,死亡 13 人,直接经济损失约 90 万元。一、事故经过2001 年 4 月 4 日 16 时左右,井下有 15 人上班,一水平 2 人,另外 13 人二水平作业。约 17 时 30 分,一水平暗斜井绞车房旁边的挡水墙处突然发出一声爆水的声音,挡水墙下有一个水洞爆水,在此工作的绞车司机胡子发惊叫一声,当即换上胶鞋撒腿就跑,在一旁的推车工黄培树听到惊叫声也跟着一起跑往井底车场,不久,背后传来一声巨响,水追在两人背后。两人侥幸脱险,其余在二水平作业的 13 人遇难。二、事故原因分
2、析(1)挡水墙没有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强度不够,导致承压水鼓穿墙脚,是事故的直接原因。(2)思想麻痹,重生产轻安全,对挡水墙渗水现象没有引起重视,没有采取相应排水降压措施,仍然盲目生产,是事故的主要原因。(3)采矿秩序较乱,为争资源,相互挖通,埋下事故隐患,业主采矿权和生产经营权私自转让,是事故的重要原因。(4)矿井生产水平没有两个安全出口,是事故扩大的原因。三、事故处理结果2001 年 9 月 19 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复结案,认定是特大责任事故,建议对有关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分管副县长等 6 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责成铅山县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摘自中国安全生产年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