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射洪县瞿河公社五硫化二磷中毒一、事故概况及经过1980 年 6 月 15 日 8 时,四川省射洪县瞿河公社三大队幸福水库因违章驾驶致五硫化二磷汽车倾覆造成死亡 5 人,中毒 9 人,经济损失 18000 元。是日,该省三台县黄磷厂的 1 名驾驶员驾驶黄河牌汽车带着妻子、儿子和侄子去重庆农药厂送五硫化二磷,当车行至射洪县瞿河公社三大队幸福水库绵渝路 125 公里 800 米处时,因雨后路滑,车速过快,在转弯时车翻至水库引水渠内。瞿河公社鱼种场职工及农民等 20 余人见状迅速赶赴现场抢救,因五硫化二磷遇水产生大量硫化氢气体共造成 13 人中毒,其中驾驶员等 5 人因中毒严重而死亡,其爱人和 8 名社员经抢救脱脸。二、事故原因分析1驾驶员违反有关交通管理规则的规定,在雨天通过弯道时高速行车而导致翻车,并擅自在运载危险物品途中,让妻、子等搭乘,扩大了事故的死亡人数。2有关领导违反有关交通管理规则的规定,在押运危险物品时,未安排熟悉处理危险品的人员押车。3参加抢救工作的鱼种场职工和农民不熟悉五硫化二磷的性质,在抢救时未采取安全措施。三、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1建立健全运送危险物品的规章制度,车队设立安全员,加强安全管理,经常组织驾驶员学习有关危险品的性质及紧急处理措施。2在运送危险品时,选派熟悉处理危险品的人员负责押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