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监理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监理安全技术交底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控制和避免施工作业中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对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作出如下交底:建设工程项目部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应符合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施工项目部应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分工情况及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报监理部。施工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起重机操作工、起重信号工、等高加设人员、安装拆卸工、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开工前施工项目部应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并确定重大危险源上报总监理工程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人员审核,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批准。根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对于需要专家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
3、不少于 5 人的专家组,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本工程特点编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联络方式,各部门、岗位和有关人员的职责,应急救援行动的指挥和协调;安全事故通告和报告的方式、程序、限时和内容;保证应急救援人员、设施与设备、救援医院等应急救援资源及时到位措施;安全事故的评价、救援响应、信息发布、事故恢复等程序;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与演练,评审与修订。用电设备在 5
4、台及 5 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 及50KW 以上者,应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并及时报审、组织实施,必须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设置电箱,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动作电流动作时间符合规定要求,无电缆拖地、使用花皮线等违规现象。在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 220/380V 用电线路中必须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制定电器安全操作规程、电气安装规程、运行管理规定、电气维修检查制度,电工交接班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和漏电开关测试记录。施工临时用电的装、维修、巡检、拆除必须由
5、专业电工完成。现场须设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认真做好四口、五临边防护,正确使用安全三件宝,防护设施齐全、有效,加强高处作业等危险源施工管理。有防高处坠落、防物体打击、防职业病发生的有效防护措施。使用的起重机械须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井架卷扬机质保资料齐全,由专业施工单位按施工方案搭拆,总包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表上相关负责人签字齐全并按施工进度向项目监理部报验在建工程禁止闲杂人员、小孩进入施工现场,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分开。宿舍内无电线乱拉和私接现象,无电炉等禁用品,责任人分区负责。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施
6、工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在分项工程施工前要先做安全技术交底并且要逐级交底、交底到人。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机构,设专人负责,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配足有效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落实消防责任制。对施工现场伙房、仓库、易燃易爆物品、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要重点控制。特别是精装修工程要严格执行明火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应确定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负责工地消防安全日常防火检查工作。施工单位应与当地气象部门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并编写雨季施工方案;雨季来临前要按照已审批的雨季施工方案做好预防措施,建立值班制度,确保在第一时间内迅速抢险,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应对施工现场组织巡回检查,特别是对已开挖的基坑、现场围护措施、施工临时用电加强监控,防患于未然。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部建设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凡 2 米以上作业且安全的防护设施尚须到位的情况下,所作业人员必须准确系安全带;所有临边、预留洞口、平台必须按照规范要做好防护并且项目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杜绝施工人员在钢支撑、翘头板上随意行走或施工作业的违章现象;杜绝随意翻越临边、洞口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