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总监办施工安全技术交底.docx

安全生产视频网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90332 上传时间:2022-02-07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21.7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总监办施工安全技术交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总监办施工安全技术交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总监办施工安全技术交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总监办施工安全技术交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总监办施工安全技术交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总监办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总监办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一)施工现场及临时用电安全监理要点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 监理、施工单位必须进行重大危险源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和监控核销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并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进行严格审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不得批准开工,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2、施工现场应当划分出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场、仓库区、易燃废品临时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在保证各区域防火间距的基础上,设置足够有效的消防设备。3、施工

2、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4、施工现场的生活生产房屋(工棚)、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均应设在平坦干燥的地基上,并应符合防火、防洪、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5、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炸药库的设置和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工地的小型临时油库应远离生活区 50m 以外,并外设围栏。6、工地上较高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和重要库房,如炸药库、油库、发(变)电房、塔架、龙门吊架等,均应加设避雷装置。7、电工在接近高压线

3、操作时,其安全距离为:10kV 以下不得小于 0.7m,2035Kv 不得小于 1m,44Kv 不得小于 1.2m,否则必须停电后方可操作。8、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装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9、在施工现场各作业场所及重大危险源施工场所必须设置明确的安全标志牌,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必须留有书面记录,记录要求真实完整,能够全面反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全过程。施工现场应设置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标志。施工现场入口处应设置入场须知、安全管理规定牌、责任人、现场平面图等。对边通车、边施工的特殊路段,应配备专职人员,指挥车辆,疏导交通。10、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规范着

4、装、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陡坡作业,必须系安全带,距离地面 2 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有效。(二)路基施工安全监理要点1、爆破工程安全要求(1)大型爆破必须由具有相应爆破设计资质的企业进行设计,爆破施工必须由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爆破作业上岗资格。(2)炮眼应严格按规定的药量装药填塞,装药必须用木棒把炸药轻轻压入炮孔,严禁冲捣和使用金属棒;填塞时应保持导火索、导爆索及电雷管脚线的完整。(3)在闪电鸣雷时,禁止装药、安装电雷管和联接电线等操作,应迅速将雷管的脚线和电线的主线两端短路,所有工作人员应立即离开装药

5、地点,隐藏于安全区。(4)扩大药壶时,严禁采用先点燃导火索后将药包抛入孔底的操作方法。多次扩壶时,要留有炮眼冷却时间,其间隔时间不少于 1 5 分钟(使用硝化甘油炸药时,不少于 30 分钟)。(5)爆破前必须确定警戒范围,在警戒范围的边界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警戒点,并派人警戒,警戒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地点坚守岗位。(6)每次爆破,必须填写爆破记录,爆破时由专人清点爆炸数与装炮数量,确认炮响完并过 5 分钟后,方准爆破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点,发现“盲炮”后必须停止其附近的所有其他工作,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7)爆破后,必须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岩危石也经检查处理后,清理石方人员方准进入现场。2、

6、高填深挖路基及其防护工程(1)高边坡开挖,必须完善坡顶临时排水系统,严格按照设计坡度采取从上而下开挖,禁止采用挖空底脚方法开挖土方或者不良地质岩石。作业期间必须设专职安全员对边坡进行观察,随时观察开挖土质的变化情况、上部塌方和物体坠落、高边坡是否有滑动的可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安全措施。(2)机械开挖须设专人指挥,严禁人员进入机械旋转范围。多台机械开挖,挖土间距必须大于 10m 以上。多台阶开挖须验算边坡稳定,确定挖土机械离台阶边坡底脚安全距离。开挖工作须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3)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必须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4)高填方路基填筑时,必须设专人指挥,机械与路基边缘距离须不小于 30cm,确保轮胎(履带)压在压实的路基范围内。(5)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停工: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泥石流暴发时: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损毁失效时。(6)基坑(包括桥梁工程基坑)开挖,必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资料 > 安全技术交底 > 建筑施工安全交底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