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聊城市莘县化肥有限责任公司“7.8”液氨泄漏事故讲解了2002年7月8日发生在聊城市莘县化肥有限责任公司的重大液氨泄漏事故。该事故发生在凌晨,约20.1吨液氨泄漏,导致13人死亡、24人重度中毒,直接经济损失达72.62万元。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并指示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副省长韩寓群和王仁元分别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工作。报告详细描述了事故经过:一辆个体液氨罐车在灌装时,液氨连接导管突然破裂,驾驶员和押运员尝试关闭紧急切断阀但未能阻止大量液氨泄漏。公安、消防等部门及地方领导迅速组织抢险,疏散群众超过2000人,动用500多名干部群众和32部车辆进行救援。事故原因分析指出,
2、液相连接导管破裂是直接原因,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失灵导致泄漏扩大,液氨罐区与居民区防护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伤亡扩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不落实是重要原因。聊城市莘县化肥有限责任公司“7.8”液氨泄漏事故适用于化工行业特别是涉及液氨生产、储存和运输的企业,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对于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管理的企业而言,本报告提供了重要的事故案例分析,有助于识别潜在风险,加强安全管理措施。同时,对地方政府部门来说,报告强调了在项目审批、城建规划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需要严格把关,确保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类似悲剧重演。此外,对于参与液氨充装作业的工作人员,报告中的具体操作失误和防范建议具有实际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