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防火措施讲解了矿山地面火灾、井下火灾以及各类特殊作业引发火灾的预防方法。对于矿山地面火灾,应遵守公安部关于火灾统计报告的规定和消防条例要求,建立完善的防火制度,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确保厂房和建筑物之间的消防通道畅通,并结合生活供水管道设计地面消防水管系统。针对井下火灾,需按照冶金工业部的安全规程,采用不燃性材料建设进风井筒和平巷,设置消防水管及供水接头,合理布置易燃物存放位置,配置灭火器材与自救器,控制油类储存量并防止漏油,同时在关键部位设置防火门以阻止火势蔓延。此外,为预防明火、焊接作业、爆破作业和电气设备引发的火灾,采取了一系列严格措施,如禁止使用明火加热空气或烤热管道,对焊接作业实施严格审批和现场监护,限制硫化矿尘燃烧危险矿山的一次装药量,选择合适的炮孔填塞材料,避免电气短路和过负荷现象,确保电路连接良好。矿山防火措施适用于所有涉及矿山开采及相关作业的企业和单位,特别是那些存在地面建筑、井下作业环境、爆破作业和电气设备使用的矿山企业。该文件不仅为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提供了详细的防火指导,也为一线作业人员提供了具体的操作规范,有助于提高整个矿山行业的消防安全水平,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它特别适用于冶金矿山、煤矿以及其他非煤矿山,旨在通过全面系统的防火措施,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频率,降低火灾带来的损失和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