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塘煤矿“111”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讲解了2009年11月1日发生在祁阳县白水镇张家塘煤矿的一起严重安全事故。事故地点位于-260m水平北翼1煤第三回风上山煤掘工作面,属于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导致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到58万元。该矿井为湖南省政府规划中保留改造扩能的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6万吨/年,但安全生产许可证已于2008年12月到期。矿井主要开采1、2煤层,其中2煤层为主采煤层,平均厚度为0.55米,属不稳定薄煤层,顶底板为粉砂岩和细砂岩。根据2009年的鉴定结果,该矿井属高瓦斯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23.5立方米/吨,二氧化碳涌出量为25.9立方米/吨,且煤层有自燃发火风险,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张家塘煤矿“111”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适用于私营煤矿企业,特别是那些正在进行或计划进行改造扩能的矿井。它为这些企业提供了一个警示案例,强调在高瓦斯环境下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确保通风系统和防爆措施的有效性。此外,该文件还适用于煤矿安全管理机构和相关监管部门,帮助他们了解和评估类似矿井的安全状况,制定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同时,对于从事煤矿开采和安全管理的专业人员,这份报告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有助于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