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迈捷矿业公司锑金矿“3.8”较大窒息事故的通报讲解了2009年3月8日15时10分左右,东至县迈捷矿业有限公司锑金矿发生的一起较大窒息事故,造成5人死亡。该矿建于80年代初,为一家民营企业,主采锑矿石,副产品为金矿,年设计能力1万吨,职工40余人。由于市场因素影响,去年10月份停产。事故发生当天,6名工人下井从事井巷维修,其中一名工人违规进入未封闭的盲巷,其他4名工人相继进入寻找,最终5人全部窒息死亡。事故初步原因分析指出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足,矿山复产前没有进行隐患排查,违规安排工人下井作业;工人违章作业,未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在没有任何局部通风措施情况下,违
2、规进入独头盲巷;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为吸取教训,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认真做好矿山复产前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和防范措施;二是切实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三是严格把好复产验收关,确保矿山生产系统及作业场所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四是严肃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追究责任,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迈捷矿业公司锑金矿“3.8”较大窒息事故的通报适用于非煤矿山行业,特别是地下矿山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线工人。该文件不仅对已经发生的事故进行了详细通报,还提出了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培训要求,旨在帮助相关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矿山企业在复产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培训,杜绝类似悲剧的重演。同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也应依据此文件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