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设备安全专项监察方案讲解了2016年9月至10月期间对各类煤矿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的具体安排。该方案详细描述了大型固定设备如矿井主提升装置、主通风机等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要求,确保这些关键设施的安全保护装置和防护设施齐全且运行状况良好。对于供用电设备,方案强调了矿井电源、变配电设施以及供电线路和电缆应符合标准,确保矿井供电系统的继电保护整定工作按规定开展,并且防爆电气设备的性能需满足现场需求。在井下运输系统方面,该方案关注轨道、电机车等运输工具是否遵循煤矿安全规程,特别是斜井运输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运输巷道信号系统的可靠性。此外,还涉及淘汰落后设备及隐患整改情况,包括对限制使用的安全技术装备制定整改计划,确保所有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最后,文件明确了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的要求,规定各省级煤矿安监局要进行自查和抽查,国家煤矿安监局将对特定省份进行重点督查。煤矿设备安全专项监察方案适用于煤炭行业中的各类煤矿企业,旨在规范其设备管理和操作流程,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本方案特别适合那些需要对大型固定设备、供用电设备及井下运输系统进行严格监管的企业。同时,它也为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引,帮助他们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保障煤矿安全生产。通过对设备使用、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全面检查,可以有效预防因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提高整个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