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讲解了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先进安全应急装备科研成果工程化应用,提升全社会本质安全水平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制定的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科学有序开展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定义了安全应急装备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提供的专用产品,涵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四大类突发事件涉及的行业或领域。办法围绕保障安全及四大类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置需求,探索“产品+服务+保险”“产品+服务+融资租赁”等应用新模式,构建生产企业、用户、金融保险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多方共赢的新型市场生态体系。示范工
2、程的申报和遴选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问题导向、重点突破,示范带动、有序推进,科学评价、注重成效的原则。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统筹示范工程管理工作,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研究提出年度示范工程实施方向、要素条件与评价体系等建议,参与项目评审,对实施中的其他重大问题进行咨询、论证等。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科技主管部门、中央企业和国家级行业协会负责组织项目征集、推荐上报、跟踪评价、示范推广等工作。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适用于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以及参与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的相关企业、用户单位和金融保险机构。该办法特别适用于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四大类突发事件的行业或领域,旨在通过示范工程推动先进安全应急装备的科研成果工程化应用,提升全社会的本质安全水平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