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锤打眼安全措施电锤打眼安全措施为了便于调度室随时掌握-593 下井口侯罐室情况,更好的服务调度指挥,根据业务科室工作安排,需要在-593 侯罐室打眼安装一台隔爆摄像仪。为保证电锤打眼期间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一、时间:2010 年 2 月 11 日 9:00-15:00二、作业地点:-593 下井口侯罐室。三、作业方式:电锤打眼四、安全措施:1、作业前先清除工作范围内易燃易爆物品。(木屑、棉纱、油脂、煤尘等)2、作业前先准备好两个灭火器和太平小桶放在现场并找好水源。3、电锤搭火、拆火由专职电工负责,并选择合适的电源,电源线距工作地点保持最短距离。4、作业前瓦斯检查员检查工作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0.5%,作业地点附近 20 米范围内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5、作业前,安全负责人将便携挂在距工作点 5 米的位置。6、电锤打眼时,应保护好沿线的电线、电缆。7、停送电安排专职电工负责,一旦出现异常,立即断电。8、电锤打眼时应站稳扶好,不可用力过猛,高空作业期间,带好保险带,作业完毕后,设专人在作业地点检查十分钟,安全可靠方能离开现场。9、本措施由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并由相关工作人员签字后才能开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