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安全监理交底书建设工程安全监理交底书工程项目监理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更好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及群防群治的指导思想,切实履行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施工操作,消除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项目监理部所有监理人员都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所监理的工程施工安全进行管理和监督。现对工程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责任、风险防范和法律保护事项进行交底。一、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工程监理单位是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之一,我公司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组建项目监理部进驻场,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进行监督。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涉及每个环节
2、、每个部位。监理的职责就是对施工的各个环节起到把关的作用。项目监理部和监理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理责任有下列规定。(一)现场项目监理部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业性较强的施工方案,其中,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规范,提出各部位各工序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施工安全的方法和手段。这是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业务的主要内容。建设工程的监理工程师,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报送
3、建设单位。审核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2.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3.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6.冬期、雨期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7.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
4、的要求。(二)现场项目监理部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现场项目监理部应当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和安监站报告。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工作时,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本工程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以及各专项监理方案,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以及施工工序进行检验、检查。1.对不能保证建筑物结构安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有权且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使用。2.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违反强制性标准,形成危及作业人员人
5、身安全的事故隐患,应以下达整改指令书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立即整改。3.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监理工程师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监理工程师确认达到安全施工要求,项目监理部下达复工令,施工单位方可继续施工。4. 项目监理部下达停工指令书后,施工单位仍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监理部应当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监站报告。5. 项目监理部要认真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监站依法作出的处理,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以保证施工安全。(三)现场项目监理部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要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
6、担监理责任。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确定安全监理的范围及重点,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并对各自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由于工程施工的不可逆性,监理要对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实施全面监督和管理,应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以各个工序的过程质量和安全来保证整个工程的总体质量和总体工程安全。1.“旁站”是指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检查或检验的监理活动。2.“巡视”主要是强调,除了关键点的质量和安全控制外,监理工程师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施工面上的质量和安全的巡查监理。3.“平行检验”是指项目监理部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的质量和安全检查或检测的活动。4.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监理人员要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落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