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讲解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涉及劳动防护用品、矿山救护队资质、安全培训、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食品生产企业、中介服务组织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等方面部门规章的清理结果。该决定废止了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和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两部规章。同时,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进行了多项修改,包括扩大安全培训对象范围,明确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的培训要求,调整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时间和考核要求,加强新上岗人员和特定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时间,规范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新设备时的培训要求,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培训责任,完善培训档案记录,以及细化监督检查内容。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适用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涉及劳动防护用品、矿山救护队资质、安全培训、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食品生产企业、中介服务组织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等领域的单位。该决定对于确保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管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