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5.9”运输死亡事故2005 年 5 月 9 日 9 时 50 分,大屯公司龙东煤矿在西一轨道下山一平台发生一起运输事故,死亡 1 人;直接经济损失 203 万元。统计属别:原煤生产事故类别:运输事故性质:责任事故死者简况:李某,男,54 岁,初中,本工种工龄 29 年,三级安全教育一、事故地点概况龙东煤矿西一轨道运输下山位于矿井西翼采区, 服务水平为-285m-560m,巷道全长 760m,巷道倾角 22 度;巷道断面 9.6 平方米,支护方式为锚网喷浆支护。西一斜巷提升方式采用多甩道串车提升,设计每次提升车辆不超过 5 辆矿车。绞车型号为 JTY-2.52.3 型液压绞车,绞车各项保
2、护齐全,提升钢丝绳径为 31.5 毫米,轨道型号为 30kgm,轨道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品。事故发生的区段为一平台起坡点至一甩道之间。一平台距上变坡点约270 米。二、事故发生及抢救经过5 月 9 日早班,龙东煤矿运输科运输队斜巷班在西一轨道下山一平台回收杂物。现场 6 名作业人员,绞车司机张喜新,上口信号把钩工姜礼增、王开庆(班长),轨道下山一平台副队长韩建书,信号把钩工刘备远、李某。一平台第一钩运输废旧钢梁。西一轨道上山上平台把钩工用一辆空矿车带下钩头,在矿车接近一平台时,张喜新听到三声信号铃声,然后,他又松钢丝绳 23 米。 一平台作业人员将空车翻倒(因该处没有车场)。约 9 时 50分,韩
3、建书、刘备元、李某开始挂第二钩,共挂四个车:第一辆是装半圆木的花车,第二、三辆是装皮带及杂物的矿车,第四辆是喷浆机。韩建书负责递销链, 刘备元负责挂第一与第二、 第二与第三辆矿车之间的连接销,韩建书和李某共同连接主提升绳钩头。李某挂第三辆矿车和喷浆机之间的连接,并将保险绳挂在第三个车尾和喷浆机前部。李某在一平台“牛鼻子”处发出拉车信号,发完信号后仍站在该处,没有进入躲避峒内。当车辆运行了 62 米,到一甩道时,钩头的钢丝绳卡在一甩道道岔的翼轨里,钩头连接处被卡死。司机紧急停车,喷浆机继续上冲,然后下滑,喷浆机碰头连接板焊缝开裂,造成喷浆机跑车。喷浆机在轨道上向下滑行 44 米,到一平台道岔处掉道并翻车。在翻滚过程中,机身解体,电机翻滚到一平台道岔往下方 37 米处,喷浆机主体翻滚在道岔下方 50 米。在喷浆机向下翻滚过程中,其它散件击中一平台信号把钩工李某的头部、腰部和腿部。矿立即进行了抢救,11 时 48 分,李某失血过多,导致死亡。二、事故性质及原因(一)事故性质:违章作业造成的运输伤亡责任事故(二)事故直接原因信号工李某违章作业,站位不当,保险绳没有挂到应挂的位置,喷浆机跑车,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