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青矿“2003.3.14”放炮事故2003 年 3 月 14 日白班,通风队付、裴、孙负责安设 W13#上山风门。14 时 30 分,班长付到矿建队 W1-447 回风眼上借锹,准备钉第一道风门, 当时矿建队工作面有 5、 6 人作业, 付问: “你们还放炮不?”有人说:“都几点了,不放了。”付拿锹走时,叫瓦检员去协助钉风门。14 时 45 分,当裴踩在关着的右扇风门横带上钉上三角子时,忽听一声巨响,放炮的冲击波将右扇风门冲开,把裴撞伤。事故原因:1、矿建队未执行集团公司“一炮四检”、“四人联锁”的放炮制度,在瓦检员不在现场的情况下擅自违章放炮,是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2、通风队在安设风门时没有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中防止风门突然开启的规定,是事故的另一原因。3、通风队班长付在没有和矿建队干部共同确认清楚施工地点是否放炮的情况下,就安排瓦检员和他一起去处理风门。防范措施:1、放炮时必须认真执行“一炮四检”、“四人联锁”放炮制度,否则不许放炮。2、严格按作业规程施工、作业,钉风门时搭好作业平台,并设好警戒,防止意外事故发生。3、多家作业时,由双方施工负责人相互勾通、协调、安排好现场的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