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镇第八煤矿“9.4”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讲解了2008年9月4日发生在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镇第八煤矿的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导致27人死亡、2人重伤、4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达887.4万元。事故直接原因是二平巷掘进工作面与一平巷的六上山采空区煤柱小于最小爆破抵抗线,导致六上山采空区瓦斯积聚达到爆炸界限,最终在掘进工作面爆破时引发瓦斯爆炸。文章详细分析了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矿方无视政府监管、采用国家禁止的巷道式采煤方法、井下安全管理混乱、技术管理缺陷、不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以及矿长很少下井等问题。此外,文中还提到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情况,共有24人被追责,其中9人被建议追究刑事责任,3人被撤职,2人被降级,3人被记大过,2人被记过,1人被警告,1人被党内严重警告,1人被党内警告,2人被行政罚款。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镇第八煤矿“9.4”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适用于煤炭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监察人员以及企业负责人。本文对事故的详细分析和责任追究,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重要的警示和参考,帮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安全管理,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