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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瓮安县运达煤焦有限公司运达煤“4·5”较大透水事故调查处理情况.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00249 上传时间:2022-02-19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2.1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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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黔南州瓮安县运达煤焦有限公司运达煤“45”较大透水事故调查处理情况2013 年 4 月 5 日 22 时,黔南州瓮安县运达煤焦有限公司运达煤矿(以下简称运达煤矿)发生较大透水事故,造成 6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030.28万元。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运达煤矿位于瓮安县岚关乡,属私营合伙企业,设计生产能力 9 万吨/年,为证照齐全的生产矿井。二、事故原因及性质(一)直接原因。103 回风巷上部存在大面积老空积水,煤矿违规在安全隔水煤柱中掘进四号上山,人工手镐挖掘导致老空积水压溃煤壁发生透水事故。(二)间接原因。1、运达煤矿安全管理混乱,主体责任不落实。煤矿未通过复产,违抗监管指令,违规组织生产

2、;煤矿在安全隔水煤柱中违规施工; 103 回风巷四号上山探放水作业设计、施工等均不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 ,且在探水钻孔出现涌水现象,未排除事故隐患,组织工人冒险蛮干;煤矿未严格落实矿级领导带班制度,任用无资质人员负责带班。2、县、乡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煤矿安全工作监管不力。对停工停产期间和未经批准复产的煤矿没有形成联合监管机制,对煤炭准运准销凭证管理不善, 对驻矿安监员的管理不到位, 未认真落实煤矿乡镇包保责任制,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煤矿违规组织生产。(三)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三、对事故单位和事故有关责任者的处理(一) 对涉及违法的 5 名煤矿责任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相关资格证;1 名煤矿管理人员给予经济处罚;6 名公职人员中,1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 人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记过处分。(二)责成黔南州人民政府对运达煤矿实施关闭,由省直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运达煤矿罚款 4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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