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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矿业(集团)公司五龙煤矿改扩建工程南风井“2•12”瓦斯爆炸事故.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00342 上传时间:2022-02-19 格式:DOCX 页数:1 大小:11.7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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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矿业(集团)公司五龙煤矿改扩建工程南风井“212”瓦斯爆炸事故一、事故案例2006 年 2 月 12 日 2 时 5 分,阜新矿业集团五龙煤矿改扩建工程南风井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死亡 4 人,轻伤 5 人,直接经济损失 205 万元。事故直接原因是南风井井筒换风筒过程中因停风造成瓦斯积聚,排放瓦斯时由于 285 米处风筒破裂,导致破裂处以下井筒内瓦斯未能排放,其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入井人员违章使用非防爆对讲机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这起事故处理阜新矿业集团和负责五龙煤矿改扩建工程南风井施工的嘉成公司事故责任人 13 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 1 人,撤职 3 人。二、事故主要原因分析阜新矿业集团嘉成公司南风井建井工区 “一通三防”管理松懈, 干部违章指挥,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二是嘉成公司制定的更换风筒、排放瓦斯安全措施存在严重漏洞,现场指挥不力,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三是集团公司项目处,安全管理存在漏洞,“一通三防”专业人员不足,不能有效的开展业务保安,对凿井过程中瓦斯涌出量增大,综合治理所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四是阜矿集团公司对五龙煤矿改扩建南风井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没有很好的把关。由于层层管理松动,导致发生一起较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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